非公企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坚决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个人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
二、发展党员必须从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着手,要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增强党的吸引力,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
三、接受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入党者,要及时编入积极分子队伍,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应把企业业主,专业型人才,懂管理,懂经营,生产一线骨干、高学历职工作为党员发展工作的重点。
五、坚决反对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准降低标准;禁止以当票做交易,送人情;禁止上级领导个人指名授意发展党员。
六、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企业党组织每年都要逐级上报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情况和发展党员计划。